本公司致力於環境永續,產品除通過歐盟RoHS 與REACH 認證外,亦同步整合全球各市場之環境法規與客戶專屬禁限用物質清單,確保產品之國際合規性。本公司由品保中心制定《環保物質管理規範》,供各事業單位研發部門參閱。並由各事業單位RSC(Restricted Substance Control)負責單位依據產品特性與客戶需求,轉化為內部管制標準。透過源頭管理、實驗室檢測及供應鏈管理系統(GPM)三大機制,確保產品對環境及人體健康之安全性。2025 年本公司產品於客戶端及市場端均未發生有害物質超標之違規事件。
法規遵循與新興議題對應
評估與管理機制
2. 材料管控:由RSC 負責單位確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符合環保要求,並進行教育訓練與稽核。
3. 綠色產品管理(Greed Product Management,GPM)系統管理:採用GPM 系統進行有害物質的統一管控,確保所有材料符合限用物質要求。
4. 合規性驗證:建立有害物質檢測實驗室,檢測範圍涵蓋RoHS2.0 及無鹵(HF,HalogenFree),及時管控來料及廠內各項直接、間接材料狀況。
全材料揭露(Full Material Declaration,FMD)追蹤與管理
群光電子建立FMD 蹤與管理機制,提升產品材料組成透明度與合規性。我們透過GPM 系統進行統一管理,可追蹤管理的材料標準多達405 項。FMD 項目定期依照最新國際標準及客戶通用標準進行更新,對於個別客戶的特殊要求,則由各廠區事業單位個別進行專案管理。此機制使我們能夠全面掌握產品材料組成,有效管理IEC62474 申報物質,同時提升有害物質管理的精確度與效率。
全氟/ 多氟烷基物質(Per-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,PFAS)管控專案
鑑於PFAS 議題與客戶之要求,群光電子採取「階梯式測試(Tiered Testing)」策略以有效管控風險與成本。
法規符合性管理
| 法規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歐盟RoHS指令2011/65/EU | 限制電子電機設備中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指令 |
| 歐盟REACH法規(EC)No 1907/2006 | 規範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法規 |
| 台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| 管制毒性與關注化學物質之製造、輸入及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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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GB標準體系 (包含VOCs 相關標準) |
中國國家標準體系,含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 (GB 30981.2-2025、GB 33372-2020、GB 38507-2020 及GB 38508-202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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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害物質禁用管理 (鹵素HF) |
限制產品中鹵素含量的國際環保管制規範 |
| 客戶特定環保規範 |
符合客戶制定的環保要求與限制標準 (GPM系統針對客戶之文件進行管理,目前共38個客戶、60份文件) |
供應商有害物質管理
供應商評估與管理
2. 供應商承諾管理要求供應商簽署《供應商材質保證書》,承諾提供的產品符合群光環保要求,並對不合規造成的損失負法律及賠償責任。
3. 供應商檢驗依據產品特性,由各事業單位訂定抽檢頻率,對供應商的材料進行抽檢。
- 資訊系統管理本公司建置GPM 系統,供應商需定期將第三方認證報告上傳至系統中,由各事業單位RSC 責任單位進行嚴格審核,確保符合國際環保法規及客戶要求。
- 不合規管控當發現不符合環保要求時,GPM 系統立即將其標記為「暫停交易」狀態,防止不合格品進入生產流程,有效預防有害物質污染最終產品。
- 風險處理針對重複違規之供應商,則實施訂單減量或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,以落實供應鏈環境績效管理。
- 有害物質替代計劃本公司針對現有物料,我們建立轉換機制,要求供應商在規定期限前完成新環保規格轉換;對客戶指定之環保產品材料,依客戶訂定期限進行替換。我們透過BOM 編碼系統明確標識環保合規物料,確保產品全面符合RoHS、REACH 等國際環保規範,實現產品環境足跡最小化。